背景
2012年2月,东盟十国首次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2020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签署。该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了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希望由此实现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的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国,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30%,使其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2021年2月,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中国相关部门与协定生效国的对接工作。目前中国已完成协定司法审查、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表转换方案的制定,并已做好对原产地累积规则实施的技术准备。作为亚太地区重要经济大国,中国与其他成员国一同希望能够借助该协定在新冠疫情加速逆全球化的趋势下加强区域合作、稳固产业链,进一步发展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提升国际竞争力。
亚太区域经济共同体
《协定》计划通过大幅降低关税,达成零关税产品超过90%,以及取消多种货物的非关税壁垒,从而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资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全面提升东盟经贸合作水平。目前,成员国之间虽已存在以东盟为核心签署的5个自贸区,但自贸区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协定》的诞生正好填补了这一机制上的空缺,通过整合东亚地区国家资源,有力地推动了亚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根据彼得·派特瑞等人的研究结果,至2025年《协定》创造的收益或将达到6444亿美元,多于“10+3”可能创造的5000亿美元,也高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可能创造的4509亿美元收益。具体来看,《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即累积规则制度将有助于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并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这将促进区域内国家产业优势互补,进一步优化产业链条和分工体系。总体来说,《协定》制定的新规则提高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水平、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水平,在加深了经济与技术合作的同时也提高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了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参与《协定》的战略意义
中国是东亚重要经济体,与东盟最早建立“10+1”自贸区,是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主要推动力量。《协定》谈判成功意味着其作为中国在未来统筹双边与多边、区域与次区域合作的战略试验开场。在《协定》范围内,中国已经参与的区域贸易安排有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和中国—新西兰自贸区;未来可继续推进包括中韩、中日韩、中澳,以及正在筹建中的中印自贸区等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协议。
《协定》谈判成功还将有效对冲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平衡美国试图掌控东亚经济合作主导权地位所产生的战略冲击。对于中国来说,在现阶段尚不具备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条件下,致力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缓解《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下经济合作的排他性压力,提升自身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在中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双循环”的背景下,加入《协定》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既能保障稳定的外需,也能促进国内消费需求。从货物贸易方面来看,中国是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其他成员国对华贸易需求稳定。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1-11月,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占到中国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的27%和37.7%。《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降税至零,中国与亚太地区国家的货物流通将不断提升,经济互利效果显著。
其次,中国首次在《协定》框架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提高农、林、渔、采矿和制造业五个非服务业的投资开放水平,同时中国也将以正面清单形式承诺开放服务部门,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约的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各部门,提高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其开放程度超出目前中国国内现行的外商投资标准。值得关注的是,《协定》在数字经济上建立规则对中国的意义重大。跨境电商在中国发展迅速,2019年已经占到进出口贸易的33%。《协定》生效之后,各成员国将维持当前不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做法,对计算机设施位置、电子信息跨境传输等提出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共同原则,包括保护线上消费者个人信息、针对商业电子信息加强监管和合作等内容。在此有利条件下,数字产业将成为中国经济存量与增量稳步提升的核心引擎。
《协定》的生效是对全球秩序的重塑,也是对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有力回应。对于中国来说,《协定》对中国经贸的促进体现在能够有效降低进口成本,尤其是资源和高技术要素;同时促进国内消费,实现国内大循环。除此之外,《协定》的无障碍贸易流通、原产地规则将大力促进出口,最终助力中国实现双循环发展格局。
《协定》对中国的挑战
《协定》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应对区域经贸投资的争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东盟成员国作为投资目的地存在一定政治风险,而这些政治风险将引发亚太地区在吸引外资上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另外,中国与东盟存在着政治困境影响经贸关系的问题。其中,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来源于“南海问题”。近年来,南海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东盟关系的正常发展。南海问题涉及的东盟国家众多,而且都为东盟的核心成员国,政治风险将成为中国应对《协定》出现摩擦的首要考虑因素。作为东盟施展经济领域内“大国平衡政策”的重要平台,《协定》之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处理最终将影响东盟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
另一方面,中美关系也是影响《协定》发展态势的重要因素。亚太一直是美国的战略重心 ,继特朗普退出奥巴马主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之后,日本随后也退出并主导推动了《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拜登领导下的美国政府若选择重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或加入已有的《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很大程度上将对《协定》构成制约,由此制衡中国在亚太区域的影响力与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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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an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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